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基金管理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经纪服务协议,使用证券经纪商提供的专用经纪席位进行场内交易,交易由证券经纪商进行验资验券后再发送交易申请给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完成后证券公司负责结算。 券商作为基金交易结算方后,证券公司通过为公募基金提供交易结算服务,能增强机构客户的黏性,有利于证券公司整合内部资源,承担会员的交易监督及结算职责,不断提高自身的市场影响力。同时,公募基金也将会优先选择在投研服务、运营效率、风险防控等综合能力较强的证券公司进行合作,有利于提升证券公司综合业务服务水平石换千夜,促进证券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