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成交价格会根据市场实时价格确定,在交易时会优先考虑价格较高或时间较早的买入委托以及价格较低的卖出委托。注意,股票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1. 当股价大幅下跌时,投资者应该先减少持仓并等待股价企稳后再重新购买。 2. 当股票的基本面和技术面均不看好时,投资者在建仓价位较高的情况下,如果股价出现异常的下跌,应果断卖出,而不是抱有侥幸心理。
然而,请记住股市存在风险,请谨慎入市。
附加信息: 股票交易中的一些特殊情况: 1. 一字型: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最低价均相同。 2. 涨停:开盘价即为涨停价,全天以最高价成交,说明买盘较强。 3. 跌停:开盘价即为跌停价,全天以最低价成交,说明卖盘较强。 4. 非常冷清的交易市场只有一个价位成交。
股票交易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票交易的竞价成交: 1. 成交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较高价格的买入委托优先于较低的买入委托;较低价格的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如果价格相同,则按照时间顺序处理。 2. 竞价方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进行连续竞价(逐笔处理有效委托)。
股票交易单位: 1. 股票的交易单位是"股",100股等于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是100股或其整数倍。 2. 基金的交易单位是"份",100份等于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是100份或其整数倍。 3. 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是"手",1000元面额等于1手,委托买入数量必须是1手或其整数倍。 4. 如果委托的数量无法全部成交或出现分红/送股情况,则可能出现零股(少于1手的数量)。零股只能委托卖出,不能委托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