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花税:根据交易金额的1‰进行计算。从2008年9月19日起,印花税由向双方征收改为向卖方征收。买家不需缴纳印花税。投资者需要在交易完成后向财税部门支付该税费。上海股票和深圳股票的印花税由券商代扣,并由交易所统一代缴。债券和基金交易不需要缴纳此项税费。
2. 证管费:按交易金额的0.002%收取,买卖双方都需要支付。
3. 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交易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B股按交易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按交易额的0.0045%双向收取,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按交易额的0.00487%双向收取;权证按交易额的0.0045%双向收取。
4. 过户费:股票交易后更换持有人户名所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国登记结算公司的规定,从2015年8月1日起,上海和深圳都收取过户费,该费用按交易金额的0.02‰收取。
5. 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交易金额的3‰,最低为5元,如果单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则按5元收取。
扩展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2年9月1日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上交所由按交易金额的0.087‰双向收取,下调至0.0696‰;深交所由按交易额的0.087‰收取下调为0.0696‰。
2015年7月1日起,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交易金额的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B股交易经手费由按交易金额的0.301‰双边收取调整为0.0487‰双边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的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交易金额的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交易金额的0.02‰双向收取。根据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
同时,沪股通交易过户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按交易股份面值的0.6‰元人民币计收,修改为按交易金额的0.02‰元人民币计收。该收费标准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税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交易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