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含中小板)上市公司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触及哪些情形的,深交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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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x
根据2020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一个上市公司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深交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条第(1)项、第(2)项情形的;(5)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第(1)项所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所述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审计师应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若公司未按规定扣除相关收入,深交所可以要求公司扣除,并按照扣除后营业收入决定是否对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需注意的是,此规定以2020年度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
此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由于政策的变化与时效性,最新内容以官网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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