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易所标记为“*ST”标示的七种情况包括:最近两年连续亏损并导致停牌超过两个月;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证监会责令改正后,需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被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且公司股票已停牌超过两个月;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或半年度报告,且公司股票已停牌超过两个月;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90%;法院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要摘掉“*ST”标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最近两年年报不亏损(包括对以前年报追溯调整后的情况),从现有“*ST”情况看,2006年年报必须盈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但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仅应看每股收益数据,还应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应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想一步到位摘掉“*ST”标示并恢复10%的涨跌幅限制,必须同时满足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均为正值,才有资格提出摘帽申请,交易所审批时将根据公司情况进行决定。以上参考资料来自百度百科-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