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款涉及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以及送转股的买入价的确定方法。在限售期内的股票买入价应以IPO发行价为准,而限售期外的送转股买入价为0。另外,如果上市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而多次停牌,仅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核准决定前的最后一次停牌计算停牌天数。在解禁期限后,限售股发生的送转股再转让的买入价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计算,如分别以复牌日开盘价、IPO发行价和停牌收盘价为买入价。对于解禁日后持有的限售股票发生的送转股,可以按无偿取得股票处理,买入价为0。而对于分批转让解禁限售股票的情况,则应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每批的买入价。以上为关于限售股买入价的确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