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规定,境内个人结汇和购汇需遵守年度总额管理。每人每年的年度总额为等值5万美元,有效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得将上一年度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额度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进行调整)。当年度累计结售汇交易金额超过等值5万美元时,不可在电子渠道办理结售汇业务。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以外汇管理局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