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级单位中没有设立外汇局。经过资料查询发现,外汇局只设立在区级以上的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一家副部级的国家机构,有八个职能部门和四个事业单位,例如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等。此外,该机构还设有中央外汇业务中心、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