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8月1日开始,企业不再需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也不需要申领核销激毁单或做核销单与口岸关联备案交单工作。这种制度简化了出口通关手续,并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和时间成本。此前,外汇核销是一种监督检查制度,用于管理进出口企业的外汇收入和支出情况,以确保每笔贸易的外汇流入和流出都合规。然而,该制度已于2023年2月6日取消,企业不再需要遵守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