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宁德融熙的100%股权的登记股东是中航信托,其中33%股权由中航信托代福州衡越持有,剩余67%股权已转让给中航信托。根据协议,中航信托同意向首开股份转让67%的目标股权和对宁德融熙的目标债权,转让价格为8亿元人民币。
目标债权指的是中航信托对宁德融熙的债权金额为1402.14万元人民币,目标股权指的是中航信托持有的宁德融熙的67%股权。
由于中航信托对福州榕耀之城项目有固定的投资期限,在投资期限结束时,融创中国有义务按照中航信托的投资金额加约定投资收益回购中航信托持有的目标股权。因此,宁德融熙其财务业绩合并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出售事项完成后,融创中国将拥有宁德融熙的33%权益,宁德融熙将不再是公司的附属公司,并且其财务业绩不再并入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中。出售的代价将用于解决融创中国与中航信托的债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