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茅台 2016 年报被指涉嫌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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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回答
okx

谢谢邀请。对于这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试着回答一下。

我先简要地看了下茅台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以及相应的新闻稿,然后发现对于营业成本这块问题,我也有些疑惑。根据资料显示,母公司营业成本对应已销售产品的生产成本,而合并报表成本则包括了销售公司及母公司整体营业成本。如果母公司成本大于合并成本,可能是因为母公司以低于成本价向销售公司提供茅台酒或者是销售公司未售出的一批货导致了合并成本低于母公司成本。我倾向于认为销售公司手中有大量茅台酒。因为通过查询母公司利润表,发现母公司提供给销售公司的茅台酒所获收入约为93亿,高于母公司成本价。

关于销售公司收了钱却未发货,这种情况有可能出现。因为年报的最终结算日期是12月31日。可能因为时间关系销售公司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一些商品,而商品未发就不能确认收入。因此不能仅仅因为预收款远远高于营收就质疑别人的财务造假。

最后,新闻稿说消费税虚增21.6亿。目前烟酒销售价格为含税价格,因此消费税是随着现金流量增长的。16年度茅台销售现金流量大幅增加了68个百分点,而15年度消费税发生额为24.65亿。按照这个比例,16年度消费税发生额应至少为24.65*1.68=41.41亿,相对于50亿,最多也就增加8亿多。因此,我认为茅台调节利润可能有,但造假的可能性较小。

以上是我的看法,逻辑可能不够严密,希望能够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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