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日(T 0日)投资者可以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在申购时间内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含该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 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配合上证所指定的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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