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批准上交所、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和香港中央结算开展沪港通试点。
港股通的股票范围包括香港联交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以及同时在香港联交所和上交所上市的A H股公司股票。双方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
随着市场开放的推进,港股通的股票范围将不断完善和扩大。上交所和深交所将继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与香港交易所合作,共同调研、评估市场问题,组织会员准备相关配套工作,积极扩大互联互通股票范围,优化互联互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