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28日起,申请开通创业板权限的要求已经更新,具体条件如下:1. 在申请权限开通之前的20个交易日内,申请人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 申请人必须已经参与证券交易超过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经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非注册制的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然而,在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和交易之前,需要重新签署新版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这些更新的要求旨在提高投资者的资金实力和交易经验,以确保创业板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