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的全称、注册地和注册日期等基本信息。
2. 发行的股票总额、股数和每股金额。
3. 股票的类别,通常有普通股和特别股两种类型。普通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流通和转让,而特别股在票面上标明其股票种类。
4. 股票的票面金额和代表的股份数。
5. 股票的发行日期和编号。如果是记名股票,则需要写明股票持有者的姓名。
6. 股票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签章以及主管机关或核定发行登记机构的签章。
7. 印有供转让股票时使用的表格。
8. 股票发行公司认为应当载明的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99条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如果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或买卖股票,将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处理,包括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