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对股票走势的影响不大。股权质押是股东的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股东将持有的股权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是一种权利质押。通过设立股权质押,债权人获得对质押股权的保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基金份额和股权质押需要订立书面合同。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自登记时设立,其他股权质押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后,基金份额和股权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如果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或股权所得的价款,需要提前偿还债务或将其存在提存机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