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交易的区别在于标的指数不同、交割方式不同、合约到期日的标准化程度不同以及持有成本和投机性能的不同。
股票指数期货的产生背景和发展是由于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和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市场对规避股市风险的需求增加。股票交易方式也在不断发展进步,从单种股票的交易发展到多种股票的打包交易和程序交易。为了规避股票价格系统性风险,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推出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
堪萨斯城市交易所在1977年向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提交了股票指数期货交易报告,但由于管辖权的争执和协议未能达成,报告一度未获通过。直到1981年,才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此外,我们欢迎对股指期货感兴趣的人士参与讨论,共同推动我国股指期货的研究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