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立股票帐户时,投资者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详细资料,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等。
投资者开立股票帐户后,还需要在券商(即证券公司)办理资金帐户。而这个资金帐户只在该券商交易时有效。如果投资者想在其他券商交易,就需要另外开立资金帐户。因此,一个投资者可以拥有多个资金帐户。投资者资金帐户的存款会按照银行活期存款的预期年化利率支付利息。
办理好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后,投资者就可以进入市场买卖股票了。客户填写的委托买卖股票的委托单是客户与券商确定代理关系的重要文件,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的券商提供的委托方式有填单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委托机委托、网上委托等。券商必须如实受理客户的委托内容,如果成交结果与委托内容不符,客户可以向券商提出交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券商受理客户委托后,一般会通过电脑委托系统进行审查。确定无误后,委托将被提交给交易所的计算机主机进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在一定价格范围内(通常是昨收盘价的上下10%),优先撮合最高买入价或者最低卖出价的委托。
目前,证券市场的运作特点是交易的自动化和股份清算与过户的无纸化。客户在委托买卖的次交易日必须前往券商处办理交割业务。这包括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手续,俗称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券商需要提供交割单,详细列出客户本次买卖交易的资料。此时,客户的股票交易才算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