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债券发行主体较多,可以是国家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大型企业等;而股票的发行者只能是股份制上市企业。
其次,债券投资者与借款人签订了合同,明确约定了还本付息日,一旦到期,借款主体应立即归还本金及利息。股票一般没有明确的期限,只要发行公司存在,持有者可自由转让其持有份额。
第三,债券有强有力的回收性,一旦到约定日期,投资者可以无条件要求借款人归还本金与利息。即便发行机构申请破产清算,也必须优先偿还债券持有者的权益。股票风险很高,如果发行公司破产,一般先行偿还公司债务,剩余股本才会按份额偿还投资者的。
第四,债券收益比较稳定,有合同约定固定的利息收入,到期可提取该收入。股票按股价溢价率计算收益,如果市场变化或公司盈利状况不乐观,股价都有可能出现下跌,投资者收益受损。
最后,债券持有者,无论持有份额多么大,都没有权力过问发行机构的经营管理事宜。而股票持有人,若持有份额非常大,可直接或间接干预发行公司的具体管理与经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