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债券是由外籍借款人在某国市场上发行的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例如,中国政府在日本东京发行的日元债券、日本公司在纽约发行的美元债券。不同国家对居民和非居民发行债券的法律要求也不同,包括税收规定、发行时间和数量、信息披露、注册要求等,所以外国债券与当地国内债券不同。外国债券只在一国市场发行并受该国证券法规制约,例如扬基债券是非美国主体在美国市场上发行的债券;武士债券是非日本主体在日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还有英国的猛犬债券、西班牙的斗牛士债券、荷兰的伦勃朗债券等。外国债券有两种发行方式:公开发行和私人发行。公开发行对发行者的资信要求高,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定,而且二级市场交易活跃;私人发行发送对象特定的公众,例如专业投资机构,对发行人的资信及信息披露要求较低,市场流动性也较低,但债券收益率要求高。
欧洲债券是在本国以外市场发行的以第三国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不仅局限于地理的欧洲范围。例如,法国一家机构在英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的债券即为欧洲债券。欧洲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地以及面值货币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不受任何国家资本市场的限制,免扣缴税,并且面额可以使用当地通货或其他通货为计算单位。欧洲债券是多国公司集团及第三世界政府筹措资金的重要渠道。欧洲债券的分类更为丰富,包括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可转换债券、附认购权证债券等。欧洲债券可以不记名的方式发行,但若借款人不被准许发行时,可以与经办发行的银行协商,由后者发行不记名存券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