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起,A股新股发行规则也进行了改革。新规取消了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市值申购方式,投资者只需有适当的市值便可参与申购,中签后再缴款。此外,投资者必须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券商不得全权代理新股申购。
针对新政,投资者需要满足一些条件。首先,新股申购预先缴款改为中签后再缴款,按照持有股票的市值进行配售。由于不再预缴款,持有流通市值的股民都有机会参与新股申购,但中签率会相应降低。此外,对于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中签三次且未缴款的投资者,将面临为期6个月的参与打新禁令。最后,公开发行2000万股以下的小盘股发行取消询价环节,由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定价,新股完全市场化定价,这意味着即使中签新股,破发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低风险高收益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公司必须公示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方可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