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的步骤:
1. 投资者申购: 在申购当日(T 0日),投资者可以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按照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纳申购款,并进行申购委托。
2. 验资及配号: 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 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上证所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申购的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如果申购资金到位,则认为该申购有效。发行人需要支付验资费用。
3. 中签处理: 在T 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在当日收盘后向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法律依据: 新股申购应遵守《公司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即发起人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包括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认股人需要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应按照认购股数缴纳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