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必须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实际控制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财务和资产方面有所区别,以确保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和资产相对独立和完整。
2. 公司章程必须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3. 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必须符合《公司法》及相关规定。
4. 本次新股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中关于投资项目的规定。
5. 本次新股募集资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数额。
6. 不存在被实际控制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7. 公司进行重大资产买卖时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8. 符合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