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委托买卖股票时,需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这意味着价格较高的买入委托应先于价格较低的买入委托成交,价格较低的卖出委托应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委托成交。如果委托价格相同,则先提交委托的先成交。为了快速卖出委托单,投资者可以在跌停价格委托卖出。同样地,若希望快速买入,则应在涨停价格委托买入。最终成交价会根据市场价格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