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方面,香港特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区政府的努力使香港的法治根基更加稳固。香港保持高度的新闻和资讯自由,成为亚洲主要的国际传媒和通讯中心之一。特区政府通过请求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避免了大量人民涌入香港的麻烦,维护了基本法下特区的新宪制。香港在司法方面实施普通法,在《基本法》下得到更大的保障,经过多年的发展,香港的法治环境更加稳定和成熟。
总之,香港在回归中国后,面对一系列挑战,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香港的经济基础更加坚实,金融体系更加开放,法治根基更加稳固,发展前景更加广阔。香港与内地经济的密切合作,有助于提高双方的应对国际资本挑战的能力,实现双赢。香港的经济、金融和法治环境在全球范围内受到肯定,积极参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为香港的长远发展注入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