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通和深股通存在三个不同之处。首先,它们投资标的品种不同。相较于沪港通,深港通拓展了市值在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分股,大约有100多只港股进入了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标的,这使得相关基金的投资选择更加丰富。其次,它们的运行机制也不同。深港通和沪港通采用“双通道”独立运行机制,这意味着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账户购买股票后,无法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账户售出,只能通过原先购买的账户售出。最后,它们的路径也不同。深股通是资金北上(相对香港而言),而深港通是资金南下(相对内地而言)。中国证监会在2016年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该规定扩展了适用范围,将沪港通和深港通都纳入其中。该规定还明确了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例如,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购买深股通股票,需要遵守香港的投资者适当性监管规定和业务规则。此外,该规定为未来货币兑换机制的改善预留了制度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