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决定私有化,股东需要注意公司公告。通常情况下,公司会在规定时间内从股民手中回购所有股票。私有化由控制权股东提出,以现金或证券的方式向其他小股东全数买入股份。私有化成功后,上市公司会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上市地位。
私有化的原因有很多,如:上市公司股份在联交所的交投不活跃,或市场上的股价与资产净值相比折让很大;或股份的公众持股量未达到联交所的要求等。 在进行私有化时,如果投赞成票的股东不足70%,私有化就会失败。但无论结果如何,私有化是由公司决定的政策,对于股东来说可能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