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到底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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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x
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是为没有直接结算资格的期货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并承担结算风险的结算银行,也称为“特别结算会员”。如果期货交易所或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违反以下规定之一,责令改正,对其给予警告,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1. 违反规定接纳会员。 2. 违反规定收取手续费。 3. 违反规定使用、分配收益。 4. 不按照规定公布即时行情,或发布价格预测信息。 5. 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告义务。 6. 不按照规定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有关文件、资料。 7. 不按照规定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8. 不按照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 9. 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 10. 限制会员实物交割总量。 11. 任用不具备资格的期货从业人员。 12. 违反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如果以上行为之一被发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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