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块上市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新三年的净利润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者最新三年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三年的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创业板上市条件:已经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经得到证监会核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或者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时,不少于10%,无重大违法行为和财务会计报告虚假记载,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新三板挂牌条件:企业有存续满两年的历史,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主营业务突出,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并运作规范,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非上市企业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新三板上市条件:满足存续满两年的条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主营业务突出,企业治理结构健全且运作规范,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注册地址在试点国家高新园区,取得地方政府出具的新三板上市挂牌试点资格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