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其配偶在哪些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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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回答
okx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上市公司内的重要人物和他们的配偶在特定时间段内不得进行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买卖。这些时间段包括: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天以及推迟公告日期的30天内;公司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布前十天内;重要事件发生或进入决策程序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行规定的时间。公司的重要人物和证券事务代表要督促他们的配偶遵守这些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提醒的是,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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