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盘价为基准确定成交价格。 2.成交价格为收盘价或收盘价上下浮动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交易所规定。 3.买卖双方按照委托价格优先级和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4.若无法全部成交,则按照剩余量等比例撤单,剩余部分自动进入次日交易。 5.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不允许撤单、改单和提高委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