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集合竞价期间,股票交易所会根据三个原则来确定成交价格: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高于成交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以及与成交价格相同的买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如果有多个申报价格都符合上述条件,系统会选择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如果仍有两个或以上申报价格符合条件,中间价将股票的买卖委托可以被改变或撤销,但如果有部分成交,则成交部分不能被撤销。另外,停牌期间不允许挂单,但停牌前的挂单可以撤销。对于停牌一小时的股票,在停牌期间(9:30-10:30)不能挂单也不能撤单。但是,停牌前的挂单是有效的。
最后提醒投资者,在交易日开盘前想要抢购某只复牌的股票,应该在系统开放前几秒钟就挂单。因为委单需要时间进入证券公司系统并进行转换,如果挂单时间过早,交易所可能会将其视为无效单。所以需要准确把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