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者开立股票账户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投资者还需要在券商开立资金账户,该资金账户仅对该券商有效。如果投资者需要在其他券商交易,需要另外开立资金账户,因此,一个投资者可以拥有多个资金账户。投资者的资金账户存款的利息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在开立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之后,投资者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投资者填写的委托买卖股票的委托单是客户与券商之间确定代理关系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券商提供的委托方式包括填单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可视电话委托、委托机委托、网上委托等,券商必须如实受理委托内容。如果成交结果与委托内容不符,客户可以向券商提出交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券商受理委托后,券商的电脑委托系统进行审查,无误后直接进入交易所内计算机主机进行撮合成交。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在一定价格范围内(昨收盘价的上下10%之间),优先撮合最高买入价或最低卖出价。现在证券市场的运作已经实现自动化交易和无纸化股份清算与过户,客户在委托买卖的次交易日必须到券商处办理交割手续,包括资金清算和股份过户等。这俗称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券商向客户提供交割单,记录交易的详细资料,至此客户的股票交易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