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同营业部的佣金比例不同,有些营业部还会额外收取每笔委托费(通讯费)1-5元的费用。
2. 买进股票的交易单位为100股(一手),卖出股票没有交易单位限制(股数大于100股可以逐股卖出,股数低于100股则必须一次性卖出)。但要注意规定的最低佣金(5元)和过户费(在上海最低为1元)。一般交易佣金是买卖金额的1‰-3‰(网上交易费用较低,营业部交易费用较高,但可以进行议价。一般网上交易为1.8‰,电话委托为2.5‰,自助委托为3‰),而且每笔的最低佣金为5元。此外,买卖股票会产生印花税,印花税按照买卖金额的1‰计算(基金和权证免税)。在上海,每千股股票会产生1元的过户手续费(基金和权证免过户费)。如果持有股票数量不足1000股,过户费用按照千股计算。
3. 每笔股票交易最低佣金为5元,因此每次进行交易的金额应该在1666.67元以上才比较合理。(1666.67乘上佣金率3‰再加上最低佣金费用5元)
4. 如果不考虑每笔委托费、最低佣金费用和过户费,按照3‰的佣金费用和1‰的印花税计算。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应当采用背书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录在股东名册中。在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在公司确定派发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如果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有规定,应根据规定进行登记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