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锁定期与减持限制的规定如下:
1. 锁定期:中小企业板股票发行初始股东的锁定期为12个月,创业板股票发行初始股东的锁定期为36个月。
2. 减持限制:中小企业板股票发行初始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前不得减持。锁定期届满后,发行初始股东的减持总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50%。创业板股票发行初始股东在锁定期届满前不得减持。锁定期届满后,发行初始股东的减持总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3. 过渡期:对于2017年12月31日前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其发行初始股东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原规定减持。
4. 其他限制: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存在其他限制减持的规定,具体根据证监会、深交所和上交所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