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介绍了两个增值税政策相关的通知,其中第一条规定了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行业的增值税政策。通知中提到了“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宜超件法”的概念,指的是在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非保本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第二个通知介绍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事项。在金融商品转让中,根据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转让金融商品的盈亏应相抵后计算出销售额,若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但如果年末仍有负差的话,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