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资者在境外投资企业中持有股份,他们必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报告这些股份的转让情况。同时,一旦股份转让完成,投资者必须在30天内将所得的外汇收益转回境内。如果境外投资企业因为其所处的国家或地区法律原因停业或解散,那么投资者应当将他们在这个企业中应得的外汇资产转回境内。这些资产不能被私自转移或存放在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