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境内投资者在进行登记时需要缴存汇回利润保证金,该保证金数额为其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5%。该保证金应存入外汇管理部门指定的专用账户中,并在汇回利润累计达到汇出外汇资金数额时退还。境内投资者所缴存的保证金还可获得国家规定的利息。 如果境内投资者确实有缴存保证金的实际困难,可向外汇管理部门书面承诺,如期汇回利润或其他外汇收益。这样做是为了遵守外汇管理规定,保护国内外汇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