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转让通常是通过买卖有偿交易完成,股东能够通过股票转让获得自己的投资回报,但不能强制要求公司退还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综合权益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通过出资额限制自己在公司中的份额,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分享收益。
股票也适用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而国家通过控制多数股权的方式可以用同样的资金控制更多的资源。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多是国家控股公司。
股票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 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持有人不能要求退股,只能通过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期限。
2. 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东投资意愿和经济利益通常通过行使参与权来实现。
3. 收益性:股东凭借所持有的股票可以从公司领取股息和红利,获取投资收益。
4. 流通性:股票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可交易,投资者可以在市场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创造现金流动。
5. 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和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风险性较高。不过,股票投资者也可以通过获得价差收益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来获得收益。
股票的流通性和价格波动性是投资风险的主要源头,股票投资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便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