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整理期为股票停牌期满后的45个交易日。在这期间,股票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公司应在退市期间的第一个交易日和前25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天发布一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具体规则如下:股票代码不变,深圳市在股票名称中会加上“***退出”或者“**A退”或“**B退”,上海市场则在股票缩写前标注退市。委托方式为限价委托,委托金额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单笔最大申报金额为100万股。价格涨跌幅为10%,委托权限符合开通条件只能在柜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交易权限分为上海和深圳独立开放,销售不需要开放权限,购买需要开放,而融资融券账户不能开立退市整理股票交易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