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户:
股票交易是一种钱货两清的过程,而且实行无纸化交易后,股票采取记账式,所以股票持有者需要开设股票和资金账户。股民需要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并携带身份证和本地银行的通存通兑存折。开户之后,股民可以将股票和资金存放在证券登记公司或券商处,以便准确地记录股票的数量和交易过程。同时,股民的资金也需要存放在券商处,以便资金的进出和管理。
2. 委托:
由于股民不能自行进行股票交易,所有的股票交易都必须通过券商进行,这个叫做委托。股民需要向券商出示身份证以证明身份,同时出示股东帐户卡并填写股票买卖委托书。在委托书中,股民需要详细填写委托内容,并签上自己的姓名,然后提交给券商的经办人员。当经办人员核实无误后,券商便接受股民的委托。委托在期限内未能成交则自动失效。
3. 撮合成交:
券商在接受了客户的委托后,通过电话联系或计算机系统将委托内容报告与证券交易所内的自动撮合系统参加竞价。证交所内的交易系统会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委托予以成交。股票成交后,交易所将成交记录反馈给券商,券商再通知股民在指定的交割日进行确认。
4. 确认:
委托成交后,股票的交割和过户等手续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股民只需在交割日到券商处索取成交单据进行确认,以确认股票是否按委托要求成交并检查资金变动情况是否符合。如成交的股票数据与自己委托的不相符合,股民应立即与券商交涉。确认后,股票交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