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乐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受贿案,刘某某是万冲镇原副镇长。此次开庭,乐东县委组织部组织60余名领导干部近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控方指控,2018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间,刘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违法收受他人17.5万元。庭审现场,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忏悔。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人员表示将以案为鉴,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该案将择期宣判。来源:乐东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