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指的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国际结算支付手段。根据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外汇的具体内容包括:1. 外国货币,包括纸币和铸币。 2. 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和邮政储蓄凭证等。 3. 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等。 4. 特别提款权和欧洲货币单位。 5. 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这些规定清晰明了地定义了外汇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