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和销售股票不会导致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条,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规定:(1)从证券市场获得的收入,如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股息和红利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目前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对于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时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3)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购买和销售股票和债券的差价收入,目前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2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按照税收优惠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