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就是公司的一种股份,持有普通股的股东在公司的经营、盈利分配以及财产剩余分配方面享有普通权利,也就是说,他们在优先股东获得收益后才有权分享公司的盈利和财产。普通股是股票的基本形式,现在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有交易。持有普通股的股东有以下基本权利:可以参加股东大会,拥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并可以委托代表行使权利;可以从公司分配的利润中获得股息,但是这个股息不是固定的,取决于公司赢利状况和分配政策;当公司需要增发股票时,普通股股东有优先认股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权,但是普通股股东也有剩余资产分配权。相比之下,优先股在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两个方面都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分配利润和分配剩余财产时享有优先权,他们可以获得相对固定的股息,但是当公司连续几年不分配股息时,优先股股东也有权进入股东大会表达观点,保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