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时间:证券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除法定休假日外。上午9:30至11:30为交易时间的第一段,下午1:00至3:00为交易时间的第二段。
2.竞价成交:证券竞价成交的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竞价方式包括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
3.交易单位:股票、基金、国债现券和可转换债券的交易单位分别为“股”、“份”和“手”。
4.报价单位:证券的报价单位根据不同证券的交易单位来确定,股票以“股”为报价单位,基金以“份”为报价单位,债券以“手”为报价单位。
5.涨跌幅限制:除首日上市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个交易日收市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
6.“ST”股票:股票名称前冠以“ST”字样表示该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出现问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
7.委托撤单:投资者可以在委托尚未成交前撤销委托。
8.“T1”交收:股票交易T+1,即投资者买入证券后需要等待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B股交易T+3。
9.新股申购: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新股申购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