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展资料: 普通股股东享有基本权利,包括: 1. 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提出意见、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代表行使权利。 2. 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获得股息。股息分配是由公司盈利情况和政策决定的。普通股股东只有在优先股股东获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获得股息分配。 3. 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发行新股扩张,现有的普通股股东有权以较低的价格优先购买新股,以维持其在企业中的所有权比例。 4. 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剩余资产按照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