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定义相对来说是很容易理解的。从广义上来看,基金是为了某一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一定数量的资金,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和各种基金会的基金。狭义上的基金则特指具备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资金,而我们现在提起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不同的标准,证券投资基金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前者通过银行、券商、基金公司申购和赎回,规模不固定,不上市交易(情况有时不同),后者则有固定的存续期,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2)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前者是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后者则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的。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3)根据投资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4)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基金法》的第一条旨在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活动,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