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应当遵循婚姻法所规定的共同财产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和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后所得到的所有财产和债务。具体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经营或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以及个人财产转移为共同财产的部分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在婚姻期间,夫妻中的一人进行了股票投资,但由于市场波动等原因导致投资失败,导致损失,那么无论是哪一方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在离婚时都应当共同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分担比例和分配方案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当地相关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如果双方存在财产争议,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进行裁决或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