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挂牌条件
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 具有明确的业务,并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 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并且合法规范经营。
4. 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 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 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他条件。
根据现有挂牌企业的情况来看,总资产和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净利润为正,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并且所经营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的行业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挂牌。
二、挂牌周期
挂牌周期根据企业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从券商进场起到挂牌日,需要3个月到1年左右的时间,一般企业约需6个月完成挂牌。
三、挂牌得失
挂牌需要支付固定成本,挂牌费用在100万至150万之间,后续的持续督导费用约为10万。
收益不确定性较大,一方面取决于企业本身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则取决于新三板相关交易制度的建立和投资者参与度等因素。新三板为企业提供了一个可以融资、收购、重组的场外平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新三板才是真正的创业板。虽然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较大,但是通过以券商为主的中介机构的梳理和包装,企业能够规范经营和财务,进一步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的优劣势。相对于所需付出的成本,对于盈利能达到500万左右的企业而言,挂牌所得将远大于付出。